广州图书馆读者用机服务指引
发布时间:2026-01-01 14:21:43

广州图书馆电脑机位面向本馆注册读者提供馆藏数字资源使用和互联网访问服务。
一、用机区域
(一)电子阅览室、自修区及北楼各楼层用机区:18周岁(含)以上注册读者可免费用机。
(二)电子阅览室未成年人上网专区:18周岁以下注册读者可免费用机,其中12周岁以下读者首次用机须由监护人陪同到服务台签名确认。
(三)视障人士服务区:视障注册读者可免费用机。
二、用机规则
(一)电脑机位优先提供给有用机需求的读者使用,以上机取号分配为依据。视障读者凭本人读者证及残疾人证登记用机;其他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或读者证二维码(可在广州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广图+”微信小程序上绑定读者证自动生成)到相应用机区的服务台刷卡取号,凭号在指定机位入座。
(二)读者取号后应在10分钟内使用读者证号和密码登录用机,超时登录视为放弃机位,机位将自动释放给后续排队读者。
(三)成人读者每次用机时间为2小时,机时用完可重新轮候;未成年人读者每次用机时间为2小时,每天用机时间上限为2小时。
(四)读者用机途中如需短时离座,可点击上机控制菜单栏选择“暂离”功能,暂离时限为30分钟并计入用机时间;如需长时间离座,请带走随身物品将机位释放给其他读者使用,超过30分钟工作人员将有权进行清理,以维护机位的正常使用秩序。
(五)读者退出系统即下机,再次用机须重新轮候。
三、注意事项
(一)不得访问与传播色情、暴力、赌博、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民族尊严、破坏民族团结及社会稳定等违反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传播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请勿玩血腥、暴力、枪战等游戏,违反规定者取消用机资格,情节严重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自觉遵守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复制享有版权的软件,下载数字资源等行为以合理使用为原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者责任自负
(三)为保证用机安全,请勿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使用计算机光驱和U盘。如需存取少量文件或相关文本信息,可联系服务台工作人员协助完成。
(四)电子阅览室成人和未成年人的电脑机位数量分配会根据实际上机人数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资源合理分配。
(五)请妥善保管随身物品,如有遗失或损毁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