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文馆读者阅览服务指引
发布时间:2022-10-08 14:36:46


 

一、服务范围

广州人文馆(以下简称本室)致力于地方文献建设和本土文化服务,重点拓展《广州大典》、地方名人专藏、家谱族谱等专题资料服务。本室设广州文献区、地方名人专藏区、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专区、家谱查询中心(Family Search)、古籍文献阅览区等服务区域。

二、服务规则

(一)本室所藏文献资料实行半开架阅览,按《广州人文馆文献阅览服务指引》(附件1)办理阅览手续。

(二)古籍书库特藏文献实行闭架阅览,按《广州图书馆古籍书库特藏文献阅览服务指引》(附件2)办理预约、阅览手续。

(三)本室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专区阅览座位供查阅本室文献资料读者优先使用;室内所有电脑查询机位仅供检索馆藏文献及政府公开信息使用。

(四)未办理借阅手续的非本室文献资料请勿带入本室。

(五)本室所藏文献及古籍文献均仅供在本室或本室指定区域阅览,概不外借。

(六)爱护文献,文明阅览,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文献遗失或损毁的,按《广州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开放时间

10:00-17:30,逢周三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9:00-16:00(春节除外)。

 

附件1

广州人文馆文献阅览服务指引

 

一、读者凭本人有效的广州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读者证开通相应阅览功能后,可办理本室文献的阅览服务手续。如不能提供本馆有效读者证或未能成功开通相应阅览功能的读者,可凭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使用填写纸质借阅单的方式办理阅览手续。

二、读者通过检索系统查找到所需文献相关信息后,需将查找结果与本人读者证一并交由服务台工作人员办理提取手续。每次最多提取文献5册,归还后可再次办理,提取次数不限。

三、读者阅毕须到提取的服务台办妥文献归还手续后方可离开。若未办妥归还手续,将被系统自动视作未归还并即时冻结读者证,读者将无法再使用该读者证。

 

附件2

广州图书馆古籍书库特藏文献阅览服务指引

 

一、预约

(一)预约时间:10:00-17:30(周三闭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暂停预约)。

(二)预约方式:致电83836666-2902或亲临北九楼广州人文馆(以下简称本室)家谱查询中心服务台办理。

(三)预约规则:

1.读者须提前预约,本室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

2.可预约服务时段包括上午10:00-12:00和下午14:00-17:00,同一读者可预约同日两个服务时段。周三闭馆日、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提供阅览服务。

3.预约时须提供所需文献的书名、版本、索书号等信息,册数不超过20册。

4.预约应提供的材料(电话预约者到馆阅览时提供):

1)广州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注册读者预约阅览普通古籍需提供本人有效读者证并开通相应阅览功能。

2)本馆注册读者预约阅览善本古籍,以及不能提供本馆有效读者证或未能成功开通相应阅览功能的读者预约阅览所有类型古籍,应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籍人士护照等任一项

②本人相关证明:相关专业领域研究人员身份证明;研究课题立项说明书、研究计划、既往研究成果;开展专题调研工作的公函、文件、调研计划、既往研究成果;写作计划和既往作品目录;其他可以证明有阅览需求的文件等任一项。

二、阅览

(一)读者须凭预约时提供的个人有效证件(通过电话预约的读者还需提供相关预约材料),于预约服务时段内到服务地点办理文献阅览手续,过时则预约无效。

(二)每个服务时段限一位读者,可申请阅览1次,阅览服务期间不予更换文献。

(三)阅览前应检查文献状况,如发现原有破损、涂划等情形,请即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

(四)如需暂时离开,须将文献交还工作人员保管。

(五)读者须于所约阅览服务时段结束前将文献当面归还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并确认无损后,方可离开服务台。

三、注意事项

(一)请将背包存入储物柜,将水杯置于专用方桌上,切勿在阅览区内进食与饮水。

(二)阅览时须轻拿轻放,小心翻阅,不得折叠、涂写、污损、撕毁、描影等。如需标记位置,请使用不带粘性的纸签。

(三)阅览古籍善本须佩戴专用手套。

(四)古籍文献不可复印、扫描;基于科研目的可少量拍照,但不可超过该册文献的三分之一,且不得用作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