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起,广州图书馆已实现基本借阅免押金办证服务,同时开展了旧读者证的集中换(退)证工作,该工作后转为日常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广州图书馆将从即日起再次开展退还旧读者证押金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退还押金对象
在广州图书馆办理的含有押金的旧读者证持有者。
注:旧读者证指的是2012年12月28日前办理的中文借书证、少年儿童借书证、音像资料外借证、计算机类图书外借证等。
二、办理地点
天河区珠江东路4号广州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1号窗口
三、办理时间
9:00—21:00(逢周三闭馆)
四、办理手续要求
1.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读者证和押金收据办理。如代办需同时出示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如读者证或押金收据丢失,可持本人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到馆或来电查询。
2.经核实读者证内无外借文献、逾期费、读者记录被冻结等情况后方可办理。如有相关情况请先归还所借文献、缴清逾期费。如所借文献丢失,请按《广州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办理赔偿手续后再退还押金。
3.读者现场填写《读者退押金申请表》《读者退借书押金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后,将全额退还押金。
五、温馨提示
1.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后可直接免费办理新读者证,详情参考《广州图书馆读者注册服务指引》。
2.咨询电话020—83836666,服务时间9:00—12:00,13:30—17:30。周三闭馆日暂停服务。
特此通告。
广州图书馆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