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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益平:三十年未曾离开反贪一线 曾查办“改革开放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4-06-12 10:36:59
 他的检察职业生涯与汕头经济特区同龄,近30年来主办和指挥查办逾千宗贪污贿赂案件,以反腐败成效彰显法治的力量,有力地推动了特区的民主法制建设。他就是特区反贪骁将——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罗益平。

    1981年,汕头经济特区正式成立。罗益平当年20岁,从广东省政法学校毕业分配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汕头分院工作。

    经济检察科是罗益平的第一个工作岗位。1982年3月,汕头检察分院查办了原海丰县委书记、汕头地委政法委副主任王仲贪污受贿案,毕业还没转正的罗益平就被抽调进入专案组。他是预审小组成员,主要参与立案以后的审讯工作,并协助对王仲的住宅、办公室等可能窝赃的地点进行搜查。搜查王仲家,就是罗益平做的搜查笔录,填写扣押物品清单。

    对王仲之妻陈巧兰的审讯,罗益平印象最为深刻。当时,陈巧兰批捕后被羁押在距离汕头市区40多公里远的潮州看守所,罗益平是预审小组的书记员,从1982年7月9日到7月28日,他和预审小组其他成员在19天时间里一共去看守所提审26次,吃住都在潮州。他们每次提审都没有恐吓威逼,而是入情入理地耐心疏导,并用查实的证据逐一批驳对方编造的种种谎言。终于,陈巧兰这块“铁板”被检察官彻底融化了,她痛哭流涕地交代了王仲贪污受贿后赃款赃物的具体去向。

    王仲违法犯罪的事实查清后被依法提起公诉,1983年1月18日,汕头召开审判大会并对王仲执行枪决。这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王仲案因此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

    参与查办王仲案件是罗益平职业生涯的一个良好开端。此后,他在反贪岗位上一干就是近30年,并成长为特区反贪队伍的带头人。

    近30年来,罗益平始终以捍卫特区建设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经办和指挥查办了逾千件贪污贿赂案件。特别是2006年走上反贪领导岗位后,4年来共指挥全市反贪部门立案271件309人,其中大要案237件27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400多万元。他因此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佳侦查员”、“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