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图书馆书刊文献外借服务指引
发布时间:2016-09-07 16:05:03

一、每个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共30/件,可外借文献类型具体请参见《广州图书馆读者注册服务指引》。

二、图书(含附件)借期为31天,期刊、音像资料、创意设计馆书刊等文献借期为15天。随文献外借附件须与文献同时归还。

三、所有文献在借期内均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原借期终止日起的一个借阅周期。所有外借和续借操作只有在读者证处于有效状态、无逾期未还文献以及无逾期费未交纳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四、续借方式包括以下五种:

(一)通过馆内图书自助借还机办理;

(二)登录广州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网站(www.gzlib.org.cn)“续借”栏目办理;

(三)通过本馆微信公众号“服务”菜单办理;

(四)致电总机电话020-83836666办理;

(五)前往总服务台或各楼层服务台办理。

五、文献逾期归还,按文献每册/件每天0.1元、每册上限10元的标准交纳逾期费。

六、外借文献时,请认真检查是否有涂划、污渍、损坏或缺页,文献附带光盘是否丢失或有裂痕。如发现上述情况,须在办理外借手续前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

七、请爱护所借文献和设备,造成文献、设备遗失或损毁的,按《广州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处理。

八、请了解、重视并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妥善利用外借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