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移动阅读设备借阅服务面向已开通电子阅读器借阅功能及平板电脑借阅功能的读者提供。
二、 设备类型
电子阅读器型号为易博士M818B;平板电脑型号为IPAD 4、SURFACE RT。
三、设备借还
(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读者证到馆借阅,每证限借1台,不支持自助借还及通借通还。
(二)电子阅读器借期31天,可续借1次,逾期归还按0.5元/天的标准交纳逾期费,不设上限。
(三)平板电脑借期15天,不可续借,逾期归还按10元/天的标准交纳逾期费,不设上限。
(四)逾期6个月以上或经本馆工作人员催告仍拒绝归还的(通讯方式无效致使催告通知无法送达的,视为已经催告,由读者自行承担责任),以押金抵扣。押金不足以赔偿电脑及配件价值的,本馆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四、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一)请妥善保存、使用,注意防挤压、防摔、防水,切勿用尖锐物体触碰移动阅读设备电子屏幕。如有遗失、损毁参照《广州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执行。
(二)请勿擅自对移动阅读设备机载系统设置(包括操作系统、root权限等)和预装程序、资源进行删除、升级和修改。
(三)请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版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使用下载的电子资源。
(四)归还设备前请备份好个人文档和个人应用程序,个人存入资料本馆不作保留。
五、设备押金退还
在所借设备、逾期费还清后,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押金收据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设备借阅押金退还手续,其中平板电脑押金退还须提前1天致电总服务台(电话:83836666-2100)预约。
外借服务地点:广州图书馆南五楼电子阅览室
开放时间:9:00-21:00,逢周三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9:00-16:00(春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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