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广佛通”服务规则
发布时间:2019-04-23 10:00:16

一、广州图书馆(以下简称广图)、佛山市图书馆(以下简称佛图)对到馆注册的广州、佛山两市常住居民均视同本市常住居民,可享受广佛两市公共图书馆相应服务。

二、经广图、佛图任一方读者授权后,可直接激活为对方的注册读者,享受对方的相应服务。

三、读者可通过设置在广图、佛图及广图南海天河城分馆馆内面向两市系统的文献借还平台借还相应文献。

四、读者可外借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成员馆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共20/件、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成员馆的文献共10/件。

五、可借文献类型、借期及逾期归还等事项参照文献所属馆规定执行。

六、如发生文献损毁或遗失,须回文献所属馆办理相关手续。

七、如需退证、挂失或补证,须分别通过广图、佛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