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智能听书机服务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02 14:29:59

(一)服务对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在本馆注册读者证的视障读者。

(二)服务办法:

1.视障读者凭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本馆读者证到视障人士服务区登记后即可免费外借盲人智能听书机。

2.盲人智能听书机借期180天,可续借1次。不支持通借通还、自助归还及送书上门服务,须在本馆视障人士服务区办理借还手续。

3.使用注意事项:

1)请爱护公物,请在使用和携带过程中注意防挤压、防摔、防水,切勿用尖锐物体触碰屏幕。

2)请勿擅自对智能听书机载系统设置(包括操作系统、root权限等)和预装程序、资源进行删除、升级和修改。

3)归还智能听书机前请备份好个人文档和个人应用程序,个人存入的资料本馆不作保留。

4)请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版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利用下载的电子资源。

4.遗失损毁赔偿办法:

1)外借智能听书机时,请认真检查听书机及其配件,如有破损、故障、配件缺失或被更换等情况,请向工作人员提出,否则归还时参照设备维修的标准赔偿,无法判断维修价格的需送厂检修后按实际维修费收取。

2)智能听书机因损坏需送厂检修的,读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3)智能听书机如不慎遗失,按其购入价等额赔偿或以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新机赔偿。

(三)服务时间

开放时间:09:00-21:00,逢周三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09:00-16:00。

(四)服务监督电话

83836666-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