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图书馆专业课培训的通知(20230705)
添加时间:2023-06-25

广州市图书馆专业继续教育基地专业课2023年学习系列第

 

关于举办图书馆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回顾与总结五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情况,广州市图书馆学会将联合中山大学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院、广州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基地、国家图书馆研究院、广东图书馆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广州图书馆等机构于2023年7月5日共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实施五周年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75全天(周三)8:30开始签到,8:55结束签到)

地点:广州图书馆1号报告厅

二、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主持人

9:00- 12:00

开幕活动 

国图研究院申晓娟院长致辞

广州图书馆方家忠馆长致辞

王惠君  

主旨报告一

 超,上海图书馆馆长

李国新,北京大学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申晓娟,国图研究院院长

 岩,深圳图书馆馆长

 靖,中山大学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院教授

陈深贵

12:00-13:30

午餐午休

13:30-17:30

主旨报告二

卢云辉,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馆长

方家忠,广州图书馆馆长

程焕文,中山大学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

王蕾

专家面对面一

王惠君,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长

 竞,重庆图书馆馆长

胡海荣,浙江图书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谢春枝,湖北省图书馆副馆长

张广钦 北京大学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春,上海图书馆研究室主任

唐琼

专家面对面二

王长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

黄百川,佛山市图书馆馆长

 玲,东莞图书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尹丽棠,深圳市盐田区图书馆馆长

 峰,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丹,国家图书馆研究院副院长

周旖

三、课程认定

本次培训课程纳入2023年广州市图书馆专业继续教育专业课,认定为8学时。

四、参加人员

广州市图书馆学会会员、广州图书馆馆员

、报名

本次培训现场学员本人身份证原件读卡报名及签到

、注意事项

1.前期已报参会回执的参会代表如需继续教育学时,仍需按继续教育培训规定现场读身份证考勤及答题。

2.建议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培训时请各位学员听从会场工作人员安排按一定距离就座,保持座位距离。

3.培训当天将同时进行考核,考核试卷会在现场派发,请自备笔,以便现场做答。试卷是课程的考核标准,不及格的情况可能会影响继续教育学时的获得,请大家认真做好试卷。签退时必须交卷,未交卷者,当次课程成绩计为零分。

4.无签到签退及交卷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课程培训学时。 

5.培训结束后,广州市图书馆学会将结合学员报名及答卷情况,统一将培训学时上传至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待学员所在用人单位审核后方可获得相应学时。

 

 

广州市图书馆学会

202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