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广州市图书馆专业继续教育基地专业课2023年学习系列第七讲
关于举办图书馆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回顾与总结五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情况,广州市图书馆学会将联合中山大学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院、广州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基地、国家图书馆研究院、广东图书馆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广州图书馆等机构于2023年7月5日共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实施五周年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7月5日全天(周三)(8:30开始签到,8:55结束签到)
地点:广州图书馆1号报告厅
二、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主持人 |
9:00- 12:00 |
开幕活动 国图研究院申晓娟院长致辞 广州图书馆方家忠馆长致辞 |
王惠君 |
主旨报告一 陈 超,上海图书馆馆长 李国新,北京大学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申晓娟,国图研究院院长 张 岩,深圳图书馆馆长 张 靖,中山大学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院教授 |
陈深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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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30 |
午餐、午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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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 |
主旨报告二 卢云辉,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馆长 方家忠,广州图书馆馆长 程焕文,中山大学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 |
王蕾 |
专家面对面一 王惠君,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长 任 竞,重庆图书馆馆长 胡海荣,浙江图书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谢春枝,湖北省图书馆副馆长 张广钦 北京大学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马 春,上海图书馆研究室主任 |
唐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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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面对面二 王长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 黄百川,佛山市图书馆馆长 冯 玲,东莞图书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尹丽棠,深圳市盐田区图书馆馆长 杨 峰,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李 丹,国家图书馆研究院副院长 |
周旖 |
三、课程认定
本次培训课程纳入2023年广州市图书馆专业继续教育专业课,认定为8学时。
四、参加人员
广州市图书馆学会会员、广州图书馆馆员
五、报名
本次培训以现场学员本人身份证原件读卡报名及签到。
六、注意事项
1.前期已报参会回执的参会代表如需继续教育学时,仍需按继续教育培训规定现场读身份证考勤及答题。
2.建议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培训时请各位学员听从会场工作人员安排按一定距离就座,保持座位距离。
3.培训当天将同时进行考核,考核试卷会在现场派发,请自备笔,以便现场做答。试卷是课程的考核标准,不及格的情况可能会影响继续教育学时的获得,请大家认真做好试卷。签退时必须交卷,未交卷者,当次课程成绩计为零分。
4.无签到签退及交卷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课程培训学时。
5.培训结束后,广州市图书馆学会将结合学员报名及答卷情况,统一将培训学时上传至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待学员所在用人单位审核后方可获得相应学时。
广州市图书馆学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