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广州市图书馆学会项目管理制度
添加时间:2024-10-28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市图书馆学会项目管理体系,引领项目执行向高效高质迈进,确保资源精准配置与最大化利用,提升整体管理效能与战略契合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项目是指为实现学会特定目标而策划、组织和执行的临时性或系列性的专项工作。

第三条 项目管理以学会战略规划作为根本基石和方向引领,确保项目与学会长期发展目标高度契合,提升项目管理的战略性和前瞻性。

 

第二章  策划与立项

第四条 深化需求调査:立项前需深入调研服务对象需求,广泛收集意见与建议,确保项目设计贴近实际需求。

第五条 精细项目设计:基于调研结果,科学设计项目方案,明确项目背景、理论依据、长期及阶段性的目标体系、实施范围、周期、方式、内容、频率、成本预算及预期效益,并选定专业团队,编制详尽项目计划书。

第六条 细化工作方法:项目设计中应详尽考虑具体工作方法,确保实施路径清晰可行。

第七条 规范项立项审批流程:项目计划书由秘书处审核后,报学会领导审批通过立项,必要时引入专家评审环节,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

 

第三章  启动与执行

第八条 计划制定:项目一经确定,即由执行团队迅速启动,并制定详细推进计划,严格遵循项目计划书内容。

第九条 资金保障与协议签订: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必要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

第十条 人员配备与培训: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必要的、能力相适应的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团队能力。

第十一条 计划执行与调整: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活动,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需求动态响应:项目执行过程中持续关注服务对象需求变化,适时调整项目方案,并报请项目负责人审批,确保项目实效。

第十三条 宣传推广强化:项目实施期间,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元渠道扩大项目影响力。

第十四条 活动记录与总结:每次活动均制定详细计划,活动后编写简报,总结成效与经验。

第十五条 沟通反馈机制:建立与服务对象及协作方的有效沟通渠道,积极收集反馈,不断优化项目实施。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六条 定期检查与补救:项目执行人应定期自查项目进展,对照计划检查目标达成情况,如发现偏差或遗漏项目,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第十七条 绩效考核与激励:定期对项目执行团队进行考核,激励团队成员按既定计划与管理规范高效工作。

 

 第五章  收尾与归档

第十六条 项目报告编制与审核

(一)项目完成后,项目参与人员联合财务编制详细总结报告,报告应含经费使用情况。

(二)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完成审核与备案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文件系统化归档

(一)全面收集并妥善保存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正式及重要非正式文件。

(二)需要归档的文件包括项目文件、财务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三)文件归档应当由项目团队在项目完成之后进行。

 

第六章  评估与提升

第十八条 引入专业评估:根据项目特性,建立适宜的评估体系,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第十九条 持续改进机制:建立项目提升与优化的长效机制,明确改进方向,制定具体的提升措施,不断优化项目管理流程与方法,确保项目质量与管理水平持续螺旋上升。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广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八届理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与修订权归属理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