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广州市图书馆学会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添加时间:2024-10-28

第一条 为推动广州市图书馆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工作人员培训机制的长效运行与持续优化,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战略,构建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通过系统性培训,挖掘并发展学会人力资源潜力,强化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激发其创新活力与工作效能,确保每位成员均能获得适应学会发展需求的知识与技能,携手共促学会繁荣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定义的培训,系指学会在特定环境下,围绕特定主题为工作人员组织的学习交流、专题研讨、实操演练等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覆盖学会全体工作成员,确保每位工作人员享有均等的培训机会与发展空间。

第五条 培训形式。采取分散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分散自学为基础,集中培训为强化,学会秘书处承担培训活动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与实施监督工作。

第六条 培训内容

1)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图书情报及相关领域的专业培训课程,确保工作人员保持专业竞争力,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2)入职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培训,系统介绍学会的基本概况、核心价值、发展愿景及历史沿革,使新入职人员全面深入了解学会。

3)专项培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小规模、高实效的培训课程,如政治理论、文化素养、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等专项培训,以提升学会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特定领域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

4)外派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参与学会外部的专业培训、研讨会及实地考察等活动,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参与人员需经秘书长及以上级别领导批准。

5)临时培训。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特定需求或紧急任务,灵活设置培训课程,由秘书处迅速响应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本制度自广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八届理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与修订权归属理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