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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依女编号拍照登报招夫
发布时间:2009-07-02 09:59:52
来源:南方都市报

看,来了一个男的 鲁少飞作 来自《旧世百态》。

济良所,旧时弱女子的救助机构
  
  被解救的妓女

  左上图文字:妓女林翠霞,年十五岁,自六岁被卖入林姓之手,十四岁成人,现在聚华前红顺堂为妓,终日打骂,所受无复人理,遂于日前借烧香为名,鸣警投所,先亦经公安局送济良所择配云。

  右下图文字:东兴里三十条,福顺堂妓女张金玉。年二十一岁,平日受虐待,近因病魔缠身,久治不愈……遂于本月十四日鸣警投所,现已由局送所,相机择配云。

  图/文提供:天津图书馆王向峰
  
  名词解释
  济良所

  济良所是旧时一种收容无依女子(主要指娼妓)的慈善机构。中国自古就有娼妓,晚清民国时期娼妓盛行,尤其是在上海、北京、南京、广州等大城市。

  20世纪初,基督教会在上海创办济良所,收容被迫害的娼妓,对其进行知识技能的简单教育,然后帮助其寻找配偶。后沿海传教各地也逐渐出现济良所。

  民国时期,各地的济良所逐渐由教会控制变为警署直接管理。1913年,北京警察厅颁布了《厘定京师济良所章程》,规定京师济良所由京师警察厅呈明内务部设立,收留“诱拐抑勒、来历不明之妓女;受人羁束,不能自由之妇女;不愿为娼之妇女;无宗可归,无亲可给之妇女”。该章程对于济良所的组织管理、所内妇女生活、医疗教育做了详细的规定,颇有特色的就是该章程规定的“教养择配”制度,这制度要求对所内女子进行知识技能等方面的简单教育,允许无妻无妾的人来认领所内女子为妻为妾,并要负担一定费用。当然,这要尊重女方的意愿为前提。
  
  旧闻回眸
  1923-1929年
  
  济良所

  翻阅1924年的《广州民国日报》,记者发现了这样一则新闻:市公安局近有投所择配之女子多人,燕瘦环肥、桃农葡淡,纷集于济良所中,招人具领。计吴莲十六岁,台山人……(省略名单)

  这是旧时一则征婚信息。当时这些征婚女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这样的信息由公安局发布?文中所提到收容这些女子的“济良所”又是什么地方?这个机构维持了多长时间?在当时又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这些问题引起了我们的好奇。
  
  7少女择偶

  1924年3月5日《广州民国日报》讯 市公安局近有投所择配之女子多人,燕瘦环肥、桃农葡淡,纷集于济良所中,招人具领。计吴小莲16岁,台山人;陈美好22岁,惠州人;钱喜17岁,潮州人;余桂花18岁,清远人;郭秋喜16岁,东莞人;梁银凤16岁,何赛凤15岁,新宁人;是又一般求凰者所当注意也。

  解读:这些年轻女子是否青楼中人,文中没有明说,但十五六岁就准备嫁人,这反映当时女子结婚年龄较早。十五六岁的女孩要在城市中独自谋生不易,济良所为她们找郎君,也算善事一桩。
  
  光棍可来选老婆

  1928年5月14日《广州民国日报》讯 光棍男子请注意,昨有无依女子二口,迳投公安局,请求收留择配。当经证明,一名黄四妹,年17岁,湖南省人;一名李妹,年21岁,南海县人。随即发交济良所,编号拍照,招人择配。黄四妹一口,貌颇清秀云。

  解读:无依女子来到济良所后,首先是编号拍照,然后把照片挂在专门的陈列室中,供择偶之人浏览,如果看中哪个,济良所会专门安排会面,若女方愿意,男方要付给济良所一些费用——这是济良所运转经费来源之一。
  
  公安局拟改善济良所

  1927年1月26日《广州民国日报》讯 本市公安局附设济良所,原为收容无依女子起见,办理招领、抚育、择配、从良诸事。自邓(彦华)局长接任后,行政课长何焯然以收容此种无依女子均属慈善之举,办理应非常慎重。照济良所目前状况,其相貌身躯完好之女子择配从良较易,惟闻有因残废颓弱无人认领而致久受拘留,实以无罪之人而陷以拘留之苦;即使招领抚育一项,亦多籍名育女,徒长蓄婢之风。似此情形,于扶植女权发展不无遗憾,故特向警务会议提出改良办法,移送国民党广州市执行委员会妇女部负责办理,以期促进女权发展云。

  解读:济良所设在公安局,可能与公安局负责管理娼妓有关。济良所设立初衷是帮助青楼女子从良嫁人,但实际上逐渐成为收容无依女子的慈善机构。公安局增加了管理成本,也面临各种问题,如残废人长期留所,有人冒领女孩使之为奴。因此,公安局才会提出分流济良所职能的建议。
  
  历史精神
  保护与救济,清末民初娼妓管理之策
  
  2006年10月,在广州市疾控中心的组织下,40多位娱乐场所主管服务小姐的经理(俗称“妈咪”)在番禺参加了“娱乐场所防治艾滋病同伴教育员”的培训班。这个培训班主要讲习的是艾滋病、性病防治,以及女性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其中特别讲解了正确使用安全套的技能。

  历史总是相似的。1896年的北京也出现了相似的一幕:当时的巡警厅把大小妓院600余位掌管人召集在一起,大谈“济良所”的宗旨,以“开通风气”。不同的是,今天的医疗卫生部门主动组织这样的培训班,是在人类共同的敌人——艾滋病日益成为社会公害的背景下,而一百年前的那次恳谈会,是当时娼妓带来的社会问题已严重地妨害到社会风化。我无法知道,一百年前那次会议,巡警和“妈咪”们谈了些什么,有什么效果,或许这对于今天的人来说已不重要了。但我绝对坚信,去年广州市疾控中心组织的活动,不管有无承认和默许的含义,其做法是值得赞许的。作为医疗救治部门,首先需要的是实事求是直面社会问题的勇气。

  娼妓问题是个历史问题,也是个现实问题。晚清和民国,娼妓之风浓烈。1922年据《申报》记载,广州对娼妓最集中的地区进行调查,共有娼妓1936人。当时,广州市长孙科公开承认,广州有公娼2000余人,私娼数百人。1920年上海租界工部局调查,租界内的妓女达6万人,包括公娼和私娼。而民国时期,北京登记在册的公娼也在3000人以上,如果算上私娼和暗娼,当在万人以上。

  面对如此巨大的娼妓,如何管理?晚清民国采取了“国际惯例”——征税的办法:对于娼妓公开征税,这种税称为花捐。1920年代初的广州,花捐每年收入六七十万元,占市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拿到今天来说,是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GDP的重要增长点。正因为地方政府从娼妓行业获利甚多,虽不乏民间呼吁废娼,但由于官场腐败,“私娼”禁不住,“公娼”行其道,广州社会局二十年代推行的“三年全部废娼办法”成了一纸空文。

  在管理上,晚清和民国政府制定了一些色情行业的规章制度。如晚清北京地方政府专门划出“红灯区”,对色情业经营地点和规模进行限制,同时,对色情业的经营活动进行了种种规范,如规定妓院“不准于临街为惹人观玩之建造或装饰”,妓院“临街楼房不得有走廊”,而妓女也“不准倚立门前为惹人之举动”,如对愿为妓女者做了严格的限制,生理上“年未十六岁或已满十六岁而身体未发达者不得为娼妓”、“有亲族人等不愿其为娼妓及不登入娼妓名籍者均不得为娼妓”,再如对娼妓的卖淫活动作了一定的保护性强制规定,“怀孕已至五个月者不准留客住宿”。

  而在救济上,当时政府主要依靠的是济良所。作为政府和社会共同开办的慈善机构,济良所是这样一个提倡现实救济和宽容的地方。该机构在对“所女”进行一番教育培训后,介绍她们嫁人,这个机构,既有今天收容所的性质,也有婚介所的特点。

  实际上,济良所并非土生土长之物,而是带着上帝关爱而来的“舶来品”,它为晚清基督教传教士所创,最初的设想,就是专门救济娼妓等社会弱势女子。而从上世纪20年代的《广州民国日报》登载的内容来看,那些在报纸上“招夫”的女子,既有主动投所由公安局向社会通报让单身男性前来择配的,也有被别人送所暂时收留居住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它的救济范围已扩大了。

  在社会救济弱女子方面,被视为“近现代实验田”的广东依然走在全国的前例。1912年,身为广东警察厅长的陈景华就在花地黄大仙庙创办了一所广东女子教育院,这是广东警察局创办的一个具有救济意义的机构,凡有被虐待的婢女、妾侍、童养媳、尼姑、雏妓自行投诉的,一律可以送院收容,教育院会教以技艺,使其日后能够自立生活。当时,教育院发展到800多学员,在广东,这所教育院被称为被压迫妇女的“慈航宝筏”,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救济效果。可惜的是,1913年陈景华被袁世凯杀害后,女子教育院被迫解散,很多女子重新沦为奴婢、娼妓。

  阅读旧报,每每能感受到旧时对于解决娼妓问题的热心。当时娼妓的数量,报纸每每有统计,娼妓的生活,报刊往往有调查,尽管艰难,但还不是一个被忽视、被漠视、不可谈论的社会。1919年,中共缔造者之一李大钊就在《每周评论》公开呼吁:禁止人身买卖;把现有的娼妓户口调查清楚,不许再行增添;拿公款建立感化院,专收退出娼寮的妓女,教她们点工艺和人生必需的知识,然后为她择配;强制实行女子教育……只是不知这些设想对于今天而言有无借鉴意义了。 □ 宋金绪
  
  旧时世相
  
  想独身,却被送济良所

  1923年12月10日《广州民国日报》讯 宝源大街一家住户的女佣何东海,尽管年届二十,但还未曾婚配于人。其主人李某想把她许给一男子,并接受聘金,定期准备婚娶。但该女却抱定独身主义、欲终身不嫁,并在旧历19月30日晚12点私奔,后在西濠口大良渡被发现。因其不肯嫁人,被主人送到济良所暂为安置,等待其父母领回。

  解读:女佣不想嫁人,主人也没有办法,只有送到济良所中暂时安置,可见济良所收容对象不仅仅是娼妓,同时透过此事,也看出济良所在社会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富贵人家知道如何处理这类女子。
  
  少女被逼为娼,警察虎口救生

  1923年8月27日《广州民国日报》讯 近日广州市私娼充斥,尤以未成年之少女为多。因广东最近遭天灾人祸,很多人私卖子女以维生计,一般老于消防队中人,便乘人之危买下,威逼利诱,让她们操皮肉生涯,坐收夜合之利,并串通酒店诱馆侍役,答应以重金抽佣,间接强逼少女接客,惨无人道。昨晚十一时,西堤粤华酒店三楼某侍役,介绍一被逼初出当私娼的十四岁女子梁二妹给该楼三十八号房住客某外国人,讲明肉金十元,该侍役收钱后强行让二妹入房接客。二妹被逼入房,外国人丑态相向,二妹害怕想逃,坚决不肯接客,侍役便声称已经收了钱无法脱身。二妹无奈只得含泪忍辱,流了很多血,大呼救命。刚好有公安局侦缉员曾某查栈至此,以为发生命案而上前查询,了解情况后,认为这件事有妨风化人道,马上叫来警察拍门,门良久不开,里面的救命声变得急促,于是他们将门撞开,嫖客趁乱逃走,梁二妹则被带到区解局讯办。当局知道了此中黑幕,是由于酒店侍役助纣为虐,逼良为娼,于是下令严办,而老私娼擅买人口,强诱贫家少女,从事肮脏行业,属罪大恶极,天理不容。现将未成年的女娼发交济良所,以免重堕火坑,并严究该案主使人。

  解读:文中透露了私娼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天灾人祸、家庭贫困,子女被卖。而文中所言的“老于消防队中人”则足实可恨,消防队员在当时也算公务人员,却威逼利诱、迫人卖淫。
  
  女权会筹设妇女救济所

  1927年1月26日《广州民国日报》讯 中国妇女提倡解放之声日益膨胀,如女子参政、婚姻自由、教育平等、经济独立及一切不平等待遇,无不极力奋斗,但妇女急待接助者,触目皆是。现女权运动大同盟总会有见及此,特推举邓不奴、苏汉生等五人为筹备委员,着手调查娼妓数目及原因、妇女之失业及失学者,予以相当救济。闻日间拟请报界、法律界、慈善界等,请其协力帮助,给一般被压迫痛苦无告的妇女得早日解放。

  点评:自五四运动之后,民权观念深入人心,女权运动在全国蓬勃高涨,各地纷纷成立组织,举行各种活动,为解放妇女奔走呼号,那可谓妇女运动史上最辉煌的时期。当时的妇女运动领导者也关注到娼妓这个社会问题。因生活贫困,沦落青楼,陪喝又陪睡,挣的钱大部分都让别人拿去,又因无法忍受青楼惨无人道的环境,只得投身济良所。对旧时无依女子来说,济良所可能是最后改变人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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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废娼办法

  1929年2月15日上海民国日报讯 哈尔滨通信东北自易帜后,凡百政务,逐渐刷新,力除积弊。近以有鉴于娼妓营业,为青天白日旗下之污点,非所以维持人道,拟遵照中央意旨,实行废娼。记者曾遇政界友人,探询当局对于废娼之着手办法,彼曾有所发表,虽将来不无改变,而其主要办法,当不出此。兹约略记之。

  甲,积极方法。

  限制妓馆许可:娼妓与妓馆本相依而行,如无妓馆收留,虽有为妓之心,无处为营娼之业。拟令行各市县公安局及警察所,不得增发妓馆许可,限制其营业。

  严禁妇女买卖:贩卖妇女者,为妓馆添送来源,前虽有令禁止,无如积之日久,且定罪轻微,多不注重。在管理者,视同具文,贩卖者亦不畏惧。拟重申禁令,加重惩罚,一经发觉,即适用新定之较重条例处置。

  增设济良所:近年来各重要都市,均有妓女济良所之设,用以营救。然城市较小者,仍行缺欠。近为普济,凡有妓馆处,均行设置济良所,予妓女一自新之路。

  乙,消极方法。

  调查妓女来源:令行各警察所对于该管界内之妓女,调查年龄籍贯营业年限,现在生活状况,能否自主生活,及将来之志愿,于每月月终汇表呈报备查。

  营救无业妇女:妇女之为妓原因,虽不一致,而炫于虚荣心,迫于情欲之不当冲动,为礼教限制,无以自容,因而堕落者固有之,然迫于饥寒无维持生活状况者,亦不乏其人。盖由于握柄者于未堕落之前,不能因利而善导之也。为除此弊,宜普设妇女工厂,教以相当之职业,使之有一技术在身,不致流离。至其详细办法,将来责成实业厅核办。

  设置妓女学校:凡操妓业之妇女,均在少壮之年。欲思提高其人格,授以相当职业,当必先从教育入手,以养成其普通知识,开拓其心胸,方足以打破其自甘下落之环境。拟将来于省城、安东、营口、长春、滨江、四平街、通辽、逃南、吉林、齐齐哈尔等重要都市,设立妓女学校,强迫女每日于上午十一时至下午一时,至学校读书三小时。重要教材,以促醒其自觉心为目的。

  限制妓女服装: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近来娼妓服装,每与闺媛无异,拟制一种有标识之服装,令其外出时服着,既可以区别,且可以促其羞恶心云。
  
  1949年前的广州娼妓问题

  娼妓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清初,扬州南来的“流娼”聚于河南迎珠街一带(今凤安桥附近)、南源街等处。民国后,娼妓多在陈塘(今梯云东一带)和东堤两地活动。据当年不完全统计,1924年广州有妓院139间,娼妓1402人。1930年有娼寮65间、妓艇271只、娼妓1172人。到了1948年,广州有娼妓约7000人。

  娼妓有受逼的,如被诱拐转卖、婢女被主人转卖以及收买幼女教以歌舞长大后逼迫为娼者;而大多数如“逃妾”、“失身”和贫家妇女等是为生活所逼;只有少数性好风流自愿为娼。签有卖断身体合约的“卖身妓”,人身完全没有自由;因欠债定期卖身的俗称“帮年”,人身有半自由;“自愿”为妓的俗称“搭灯”,才有行动自由。各妓寨也分等次,晚清谷埠一带的娼妓还有普通牌和洋牌之分,持洋牌的才能接外国嫖客。

  本专题由本报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合作编写。

  感谢中山大学图书馆提供馆藏报纸。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宋金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