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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8-12-24 09:37:2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国纪检监察报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担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始终牢记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首先必须自身正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谁来监督纪委”、防止“灯下黑”,这实际上就是强调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律人者更要律己。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对于处在正风肃纪反腐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马克思主义手电筒既要照别人、更要照自己,不能只照他人、不照自己。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权是把双刃剑,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纪检监察干部行使权力必须慎之又慎,自我约束必须严之又严,更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把基层党支部和巡视巡察组、审查调查组等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不断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战斗力。

持续深化“三转”,增强履职本领。在合署办公体制下,党章赋予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宪法赋予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有机统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专责机关作用的立身之本和关键所在。纪委监委不能无所不管、包打天下,必须紧紧围绕这十二个字,进一步深化“三转”,全面履行、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要聚焦主责主业,把握政策策略,坚持实事求是,增强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执法、精准问责能力,增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

依规依纪依法,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纪定、职责法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决不能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集体决策,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要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的,严肃追究责任,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