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个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 一张读者证可借书15册 各馆所藏的外文图书、期刊、音像资料等,尚未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范围
报道时间:2016-12-30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图书馆获悉:自20161230日起,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将正式实施统一借阅规则,只要持有全市公共图书馆中任意一馆的读者证,即可在全市的91个公共图书馆按照统一的借阅规则享受通借通还服务,一张读者证可借图书总共为15册。

广州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全市的公共图书馆虽然早在2012年就已开通了通借通还服务,但是因为各个图书馆的借阅规则不一致,读者可借阅的图书册次也不尽相同。例如广州图书馆和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借阅册次最高,可达15册。而部分街镇图书馆的借阅册次最低,只有2册。此次统一借阅规则旨在通过标准化促进均等化服务,提高全市公共图书馆专业化服务水平,更好保障市民基本文化权益。

统一借阅规则实施后,所有图书的借阅时限均为31天,可续借一次。不过,各馆所藏的外文图书、期刊、音像资料等尚未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范围,读者只能在读者证的开户馆进行借还。此外,个别设有不可通借通还的特殊文献或专架文献的馆也会在相应文献上贴上标识,方便读者鉴别,例如广州图书馆外文、港台版繁体字图书会在图书左上角贴上紫色或者黑色标签,艺术设计类图书也会在图书背面贴上“艺术”或“艺借”字样,表示这些书是不能通借通还的。据工作人员介绍,未来全市还将有更多公共图书馆加入通借通还体系,争取到2020年实现全市170多个街镇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目标。(许晓蕾)

《南方都市报》20161230日,AII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