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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广州图书馆读者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2-24 16:28:26

广州图书馆读者委员会是广州图书馆发起成立的一种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图书馆通过这个机制听取读者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公众与广州图书馆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利。


读者委员会成员任职的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年满18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广州图书馆长期读者证;
2.热爱阅读,积极参与广州图书馆的各类交流活动,对广州图书馆有一定的了解;
3.热心公益事业,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及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4.读者委员会的遴选方式:个人自荐或由广州图书馆各部门推荐,经遴选之后确定。
5.读者委员会的任职期限:2年。


广州图书馆读者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1日正式成立,第一届成员15位,主任委员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世锋,其余14位成员均为广州图书馆的忠实读者,分别代表了广州图书馆的各类服务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