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图书馆馆藏资料复制服务指引
发布时间:2016-09-07 10:45:47

广州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在公共服务区设有多台自助复制设备,向读者提供馆藏文献的复印、打印及扫描等复制服务。

一、文献复制费用按本馆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自助复制文献前,请认真阅读设备服务指引。

三、自助复制文献时,请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单册文献复制量不得超过单册页数的三分之一。

四、拍照复制文献,应先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

五、复制古籍文献,请按照《广州图书馆古籍文献阅览服务指引》有关规定办理。

六、复制文献仅限于读者学习、研究或教学等参考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